房产在女儿名下,父亲现在要收回
温州市洞头区律师
2025-05-04
如果父亲认为房产虽在女儿名下,但实际是由他出资购买的,他不能直接收回。因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九条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。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女儿的名字,法律上就视为女儿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。父亲出资的行为,可能构成赠与或借款,但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,不能直接作为收回房产的依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父女双方同意变更房产所有权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:1.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,明确转让的意愿和条件;2.携带房产证、身份证、转让协议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;3.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,发放新的房产证,完成房产所有权的变更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女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的房产:1.保留好房产证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;2.如父亲提出无理收回要求,可拒绝并明确告知房产归自己所有;3.如遇父亲采取非法手段侵占房产,可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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