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纠纷,房东不收钥匙?
温州市洞头区律师
2025-06-01
在租赁关系中,房东与租客应基于平等、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。若房东坚持要求租客留下备用钥匙而租客不同意,这涉及到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合同自愿原则的规定。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,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,婚姻、收养、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,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;没有规定的,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。在此情境下,租客有权拒绝未经协商一致的额外要求,如留备用钥匙,因为这是对其居住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租客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:1.坚持合同自愿原则,对未经协商一致的额外要求有权拒绝;2.若权益受损,可依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,如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合同履行、违约责任等条款,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;3.保留好租赁期间的相关证据,如租赁合同、沟通记录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房东要求留备用钥匙的请求,租客可采取以下策略:1.若同意,应要求房东书面承诺不随意进出,保障居住安全;2.若不同意,可明确拒绝,并强调居住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;3.若协商无果,可考虑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,寻求法律帮助。
下一篇:暂无 了